经多次修订、审议,2021年6月21日,学校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陕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日常消耗性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要求校内相关单位遵照执行。按照财务与物资供应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学做结合”工作计划,7月7日上午,支部在长安校区集团会议室组织召开《办法》专题培训会,支部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财务部全体员工和物资供应中心骨干员工共计30余人参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苏荣凤同志主持。
培训会上,李楠同志首先就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和修订过程作了简单介绍,随后从物资采购相关概念、采购工作组织机构及参与部门、采购行为规范化要求、各级部门职能范围、采购流程、流程查询指引等六方面内容为大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联系支部的集团党委委员李革命同志结合学校政策及集团前期工作对办法的制定背景、过程和重要性进行了补充,最后参会人员就业务中涉及的职能和流程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办法》对财务部、物资供应中心的职责有明确要求,两部门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深刻领会、正确理解、认真贯彻采购办法,保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集团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做结合”工作落到深处、走到实处,全力开拓集团财务和采购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