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住户:
我校2011年冬至2012年春供暖已结束。为方便工资中没有扣取暖气费的住户交费,我处决定集中时间办理暖气收费业务,希望广大住户按时到指定地点交纳暖气费用,以免上门收取时打扰您的生活。现将两校区收费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雁塔校区于2012年4月21日(周六)—4月22日(周日),在雁塔校区办公楼315办公室收取暖气费用(电话:85308011)。
二、长安校区于2012年4月28日(周六)—4月29日(周日),在长安校区家属区锅炉房二层水暖中心办公室收取暖气费用(电话:81532043)。
收费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