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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雁塔校区暖气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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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1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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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住户:

我校2011年冬至2012年春供暖已结束。为方便工资中没有扣取暖气费的住户交费,我处决定集中时间办理暖气收费业务,希望广大住户按时到指定地点交纳暖气费用,以免上门收取时打扰您的生活。现将两校区收费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雁塔校区于2012421(周六)—422(周日),在雁塔校区办公楼315办公室收取暖气费用(电话:85308011)。

二、长安校区于2012428(周六)—429(周日),在长安校区家属区锅炉房二层水暖中心办公室收取暖气费用(电话:81532043)。

收费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2年4月16日